中国石油股份通过新设合资公司收购新疆、相国寺及辽河储气库全部股权
2025年12月4日
格隆汇
168
中国石油股份(00857.HK)公告,内容有关董事会通过决议批准受让方中石油新疆储气库、中石油相国寺储气库及中石油辽宁储气库(分别为公司非全资附属公司)与转让方新疆石油管理局、四川石油管理局及辽河石油勘探局同签署收购合同,拟收购标的公司新疆储气库, 相国寺储气库及辽河储气库全部股权。
董事会仅此宣布,受让方与转让方于2025年12月4日分别签署收购合同。收购事项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公司的间接非全资附属公司,而其财务业绩将综合计入公司的财务报表。
本次收购交易方案采用太湖投资(公司全资附属公司)合计现金出资人民币160.42亿元新设三家控股合资公司,即中石油新疆储气库、中石油相国寺储气库、中石油辽宁储气库,后由新设立的合资公司分别作为受让方收购标的公司,即新疆储气库、相国寺储气库、辽河储气库的股权,收购事项的合计代价为人民币400.16亿元(不含税费)。代价主要来源为新设合资公司各股东现金出资,剩余部分计划通过新设合资公司贷款解决。
本次收购完成后,新疆储气库由中石油新疆储气库全资持有,中石油新疆储气库由太湖投资持股51%,管网储能持股49%;相国寺储气库由中石油相国寺储气库全资持有,中石油相国寺储气库由太湖投资持股51%,管网储能持股49%;辽河储气库由中石油辽宁储气库全资持有,中石油辽宁储气库由太湖投资持股50.49%,管网储能持股48.51%,盘锦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各标的公司将由相应的合资公司全资持有并成为公司的间接非全资附属公司,而其财务业绩将综合计入公司的财务报表。本次收购完成后,标的公司主要从事储气库注气、采气业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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