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众传媒收购新潮传媒获市场监管总局附条件批准反垄断审查,电梯广告行业首案
2026年10月12日
分众传媒公告
314
10月12日,分众传媒公告,公司此前收购上海新潮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案已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审查附条件批准。这是电梯广告行业首起反垄断附条件批准案件。审查决定要求分众传媒在交易完成后须持续履行与新潮传媒现有客户的全部合同、不得在电梯广告合同中设置独家点位条款、各城市年度成交价格不得超过前24个月同类交易价格水平,上述限制条件期限为5年。本次交易标志着电梯媒体行业从双寡头竞争走向深度整合,反垄断附条件批准对行业竞争格局具有重要示范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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